國內成都市有自稱房地產銷售的女經理, 芳齡28, 看其相片, 樣貌娟好, 在家人催婚下, 竟然一口氣包起全市200多個公共巴士的大型廣告牌(30'X12'), 來作招婚, 一天的廣告費就盛惠百多萬元.
其實, 我從未質疑國內女性的豪爽, 為到尋找所愛的愛郎, 甘願附出大筆的金錢. 只是, 我覺得呢, 重點不是金錢, 而是他個人的時間, 他願意花多少時間去彼此了解, 去建立雙方感情和關係, 去欣賞對方優點, 去體諒包容對方的缺點, 去跟對方家人打好關係, 這些才是重點.
不過, 我又想, 既然他願意花巨資來招親, 想必他願意為到感情生活來犠牲現在手中的一點東西, 我想他最後必會成功. 在此, 祝願他找到他的所愛, 幸福伴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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