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上天從不會不公平的 3

前幾天的話題, 今天又有些感想, 又想來討論一下.

跟父母同住, 在現代社會, 往往容易被人誤會為群腳仔, 再現代一點, 就被誤為啃老族或癈青.

當然, 那時我多被朋友誤為群腳仔, 因為那時加國的消費並不多元化, 沒有太多令人心癢癢要洗錢的地方, 放工後回家食飯, 大多數人的收入都會夠洗的. 之後再過多幾年, 就不同了, 開始有人不在家食飯, 不斷出外打遊戰(PAINT BALL那類), 不理將來只顧今天, 不斷碌爆咭了.

其實, 啃老族可以是見到的, 但也可以是隱形的, 不同父母同住並不代表懂得自立, 相反的, 有些人更是莫視父母真正的需要, 莫視自己作為兒女的責任. 

跟據我那個社工的朋友說, 這裡中國人圈子中, 不少父母要為子女還信用咭數, 有些甚至賣掉自己的房屋, 有些甚至犧牲自己退休的生活質素, 有些人甚至每月為幫子女還咭數, 而犧牲伙食或買藥錢. 不過, 這些人的子女, 大多都不是跟父母同住的. 所以同不同父母一起住, 不能證明那人具備自立的能力.

PS: 對我來說, 做人都是要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別人的誤會, 那有時間精神去理會? 

不過, 跟父母同住, 不單父母身體健康會好很多, 連自己也會身體好很多, 甚至, 父母有較長時間來引導自己, 把他們的經驗告訴自己.

2 則留言:

  1. MR JJ,
    能與父母同住是雙贏, 可是大多數家庭兩代衝突, 甚至敵對情況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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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可能無可避免, 但真係要睇開少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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