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8日 星期日

當人的收入去到最高時.

很多人不留意一事, 人到40歲左右, 就是他們一生人中, 搵到最多錢的時候, 人年紀再大時, 因為體力力不從心, 或年邁父母的需要, 原有的工作變得困難時, 再轉工作, 收入就會大不如前了. 

我留意很多人的奇怪做事方法, 連教會裡一些人也不例外, 就是.....廿多歲時追女仔洗錢如流水, 咭數來舉債, 只還咭息, 用咭蓋咭; 到卅多歲時, 才來改變洗錢習慣, 才來慢慢還咭數; 到四十多歲最搵錢時, 才來得及還清咭數; 到50多歲人生和父母開始走下坡時, 又漠視現實的環境, 才來首次置業, 有些人更是到這年紀才來買豪宅豪車; 不過, 莫說樓按令這些人為供款而忙得團團轉, 就無餘力來看護好父母, 無餘力來教好子女, 有些人更在這時攪唔掂, 供不上車按房按, 債台高築, 就要去破產或走佬.

我自己從不欠咭數, 廿幾歲大學畢業後就置業, 卅歲未到就買下出租物業, 當時見到其他同年人都在享受人生, 我就為自己職業和投資而忙得團團轉, 在自己認為搵到最多錢的時候, 就把一切按揭還了, 現在父母開始需要我時, 我就有充足時間了, 留在父母身邊. 

PS: 教會內D人, 常常話要有照顧老年人的服務, 其實, 是他們自己無力照顧好自己的父母吧, 又從沒有想過如何去為自己和家人做好計劃. 我不是在揶揄別人, 而在批評這些人把教會原本的功能都改變了, 令到別人不能在教會敬拜神, 也把別人都弄得團團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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