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終於燒到網上言論這平台了

看報紙, 有一名沒有任何政黨或政治組織背景的港人, 曾與家人計劃到澳門旅遊,但他卻不准入境,拒絕入境理由是「台端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故採取警察預防措施」。

這名港人承認一向有在 facebook 或 WeChat 上, 發表或轉載雨傘運動、批評中央政府的言論. 

其實現在查我地班人好容易, 一 RUN 個網上特定詞彙軟件, 我地講左D乜, 都會記錄在案, 之後, 就睇睇我地有無咁戇居用真名. 如果無呢(好似我咁), 又如果人家認定BLOG 主或網主好串, 講野好入肉, 就會派金手指來起底了. 

之不過, 大陸有乜好去? 澳門有乜好去? 我天大地大, 世界任我去...... 


1 則留言:

  1. 言論自由真的非常重要!
    我是台灣1985年出生的!
    從小就生長在自由言論的社會氣氛中!
    我們可以打電話去電視節目罵總統!
    因為總統是人民選舉出來的"公僕" 不是皇帝!

    所以我真的無法想像中國的一言堂的制度!
    甚至可以因為你在網路發表了甚麼言論就去抓起來判刑! 實在太恐怖
    希望香港人可以繼續維持 人類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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