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過年過節或自己生日, 都會出去買條長褲, 只是這個..... 現在變得不環保了, 我的衣服全都穿到有洞才會攞出去丟, 但是這樣買法, 就即是我要改變我的一向做法, 甚至改變我一向以來良好的做人價值觀. 把東西浪費, 就不好了, 會折福咖!
所以, 我由今年起, 過年過節生日, 都會捐錢出去, 這樣就可以藏富於心, 甚至於天上, 讓神知道我十分看重衪的祝福和守護, 並撙守衪的囑咐, 把祝福傳給別人.
PS: 只是, 有時自己不是不想做好事, 只是十分害怕捐去一些無良機構, 反而遺害人間. 最近新聞報導, 英國樂施會外派到災區的人道救援隊伍中, 竟然有人拿用公款來嫖娼, 甚至是未成年少女. 我一向都唔會捐錢去樂施會, 因為佢地的行政經費高得嚇死人, 那時我看是18%, 而紅十字會才2%, 宣明會就4%, 現在回想起來, 怪不得他們行政經費高得嚇人, 原來有大量唔等洗的政治酬僱人仕在組織裡頭, 在英國選舉工程後, 派到組織裡去.
有年回港, 在街上有人來募捐去支援需要人仕送飯, 我一問他們行政費用, 竟然是15%. 雖然自己心裡想著他們燈油爐灶, 所以行政費用咁高, 但我也自然地放回已進袋中的手掌, 沒有把錢捐出去.
現在D教會, 如果他們的牧師唔領頭出去傳福音, D人對新入去的朋友黑口黑面, 就咪洗指意我俾一個仙佢地, 跟本就係度混吉當食飯.
香港NGO行政費還未計及那麼向人募捐的'SALESPERSON'既佣金…所以不止15%的。其實應該是九成。
回覆刪除你唔講我都唔知到、原來有慈善機關工作人員挪用公款去嫖妓。難怪咁多人對捐款去向擔心起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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