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天網恢恢

香港報導 - 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被控在05至08年間,在內地設立基地操控54個「人頭戶口」, 在27間證券行買賣窩輪造市,兼賄賂本港4家窩輪發行商, 所委任流通量提供者的內部人員, 作內應協助「搓輪」造市獲利. 控方舉例,指吳氏團隊曾透過買賣4隻窩輪共賺逾500萬元 ,每隻買賣為期不足1個月.

在2009年原審期間, 污點證人突然封口, 並揭發三名廉署調查員教唆污點證人作假口供, 只是仍未能幫助吳甩身, 到2010年吳被判囚4年, 污點證人由不用坐監變成入獄25個月. 再到2012年, 廉署這三名調查員因為教唆污點證人作假口供, 被審入獄. 再到2013年, 法庭撤鎖吳鎮濤控罪, 但卻發還重審. 

到了2015年1月, 案件經重審後,吳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罪成,判處入獄4年半. 法官指 , 經「人頭戶口」提存的款項已逾6.5億元, 另從吳及其妻操控的銀行戶口和保險箱,發現逾1.5億元,案中計劃規模既大又複雜, 應以六年或以上作量刑起點,但考慮案件因廉署人員行為不當而須重審,令吳受訴訟纏擾多年,判囚四年半,較原 先刑期多半年.

控方另申請充公吳的資產,申請將於4月22日處理。

PS: 辯方求情指被告及家人因本案纏擾六年半,被告被捕後無法任職投資工作,令家庭重擔落在妻子身上。案件全因廉署人員教唆證人作供而須重審,被告現已後悔兼得教訓,望予以輕判. 

法官一看原審時, 污點證人突然改口供, 並釘死三名廉署調查員, 都估到發生了些什麼事, 怎會輕判? 怎會讓這些人棄車保帥? 怎會相信這人會受到教訓和後悔, 當然要提高案件的嚴重性, 把量刑起點提高, 而後慢慢再扣減因"廉署調查員錯誤"對吳的影響, 免得將來吳又來上訴, 又一定要吳多坐監. 

這般多人因為吳而在窩輪上損手, 家庭經濟受到影響, 法官同情吳, 有誰可憐案中受害人? 這些人有一樣更卑劣的事, 在網上討論區上, 誘騙投資新手去參加窩輪投機. 當時我和其他好心人, 常常提醒人們小心其中的投資風險, 這等人竟然卑劣到發出人身攻擊, 甚至來攻擊別人的IP.  如果這些人得到寬容, 真是沒有天理. 

不過, 現在還未是最大的決戰, 而是到4月上庭去充公其資產, 怎樣去證明吳的資產乃不當欺詐中獲得, 這個才是關鍵. 

只是, 吳又怎樣解釋這筆龐大資產的由來, 實在是吳在獄中好好思考的課題, 攪個不好, 吳更會被加控多幾條罪, 甚至法官會刻意審佢分開期數來服刑. 

這個故事講出一個道理, 做人不可以立壞心腸, 由05到08年, 吳已經錯到令幾百個投資者損手爛腳, 家庭和退休受到破壞了, 但仍未知錯, 到2010年上庭時, 更釘死三名廉署調查員, 繼續錯下去. 現在跟他對打的, 不是幾百個損手爛腳投資者, 不是三名廉署調查員, 而是整個司法體系都要來釘死佢, 甚至整個香港政府. 

不知道他入獄後, 會否在監內遇上他那幾百個損手爛腳的投資者的一部份? 不知道現在香港監獄內再有沒有"黑獄斷腸"的電影橋段? 真是要祝他一切好運, 希望香港的法治制度還沒有被他這種人來破壞吧! 在獄中, 只有香港仍有的法治制度, 才可以保護到他吧!

看看, 事隔5-6年的訴訟纒身, 人都老了不少, 做人何必咁傷天害理呢? 可能佢得到的最大教訓, 就是被佢自己的師爺出賣了, 佢個師爺同佢打這單案, 利用佢單案和佢個污點證人反口, 釘死左老廉3個主要調查員, 避免這些調查員去查師爺更大的客仔群(佢這單幾億的小案件, 怎可能動用到師爺佢老人家出來呀? ), 之後, 佢不但還要坐監, 還得罪了香港整個司法界, 甚至香港政府. 這個佢坐完監出來, 都會一世如影隨形的跟著他.








4 則留言:

  1. 華!!!個樣真係差好遠!!!!
    唔做傷天害理既事咪無事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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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些人老了, 不是因為自覺傷天害自愧, 而是因為官司纏身, 令佢寢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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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還有排纏呀, 俾人告完一次又一次, 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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