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仔大學畢業後, 出來做事已經快要2年了, 真係眨下眼.
我地屋企有個家教, 就係越早上樓越早甩難, 越早達到財務自由.
我侄仔也是一樣, 今年年初聽他說買屋了.
西人社會跟中國人社會有些不同, 我侄仔買屋的事, 可能在他們同事中傳開了, 加上我侄仔工作認真盡責, 現在佢公司工場的一個西人女技工跟他說, 想介紹佢個女俾我侄仔.
唉....在中國人社會, 有錢唔好俾人知, 買屋更不可以洩露出去. 想起我以前大學畢業後, 第一件事當然搵工, 第二件事原本係自己買屋, 不過, 當時我跟父母同住, 無必要兩間屋3個人住咁浪費, 與其買屋自己一個人住咁浪費, 我就膽粗粗咁去買左多單位的分租物業.
那時, 無人知道我家這樣那樣, 最頭痛就係教會D人來問我屋企D事, 唔講又無禮貌, 講左就一定實有人心裡不舒服. 有次我答這些人的提問, 我家張投資移民紙上是沒有限制(即是我家做任何形式的投資都可以, 唔需要好像其他人那樣, 要開舖做生意咁麻煩, 大把人就係因為開舖而蝕哂全副身家), 只是這樣我就開始麻煩了, 總有人說我三和道我四, 最神怪的, 莫過如被人說我家來加國攞著數, 實情係我家移民後的第二年, 單單俾房屋稅都每年唔少錢, 莫說其他稅了, 只是我家收租回來, 一手收, 另一手有能力俾出去吧!
其實, 有時有些人的原罪是十分隱蔽的, 把他們自己唔好的事, 宣傳為好好, 把人家原本好的事, 宣傳為好差. 就以某教會某人拍拖結婚為例, 佢未結婚前, 見人家拍拖, 一定話人家男友這樣那樣不好, 只是當佢自己臨結婚前幾個月, 才發現佢未來老公(教會長老的兒子)欠下龐大咭數.
原本佢自己做的婚姻決定, 無人會理會, 只是佢平時屬靈慣左, 跌左落地都要屬靈一番, 高調咁當眾宣稱, 佢因為愛而不離棄. 嘿, 別人拍拖的男友, 佢就叫人離棄, 佢的男友就不要離棄, 我心想, 別人的男友怎樣再差, 也不會差到咁樣呃個女友, 咁樣整古個女友吧! 結婚後要老婆同佢捱生捱死來還債.
整件事, 這教會的牧師長執都不許其他會友來談論, 我希望他們是不想衝突白熱化, 但我就奇怪了, 他們卻容許當事人再來踩其他人一腳. 難道只有這等人是好人嗎? 實在是自欺欺人, 旁人好的東西, 被他們數到一文不值. 到今天, 我仍然叫人避免去這等的教會聚會, 與其一肚氣, 倒不如在家中讀聖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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