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中東裔的加燦, 加國政賠俾佢一千多萬, 但如果任何人知道實情, 都會感到有點過份.
這位叫 OMAR KHADR 的人, 在加記多鱗多出生, 父母把回教的宗教狂熱傳埋俾佢, 佢十幾歲就跟著父兄參加阿富汗聖戰組織, 做童子軍.
到佢15歲那年, 有次遇上美軍, 可能美兵認為他們是個兒童, 沒有戒心, 被他用手榴彈炸到一死一永久雙目失明. 之後, 佢就被美軍俘虜左, 就俾人的左佢去美軍在古巴的關塔那麼基地, 做監躉了....
因為那裡不是美國本土或任何國家, 就不受美國或任何國家人權法約束, 而古巴那裡因為卡胡子共產政權, 又沒有人權嘛, 咁, 就可以在那裡審班中東友, 要有乜資料就有乜資料.
但係當時加國政府做錯了, 沒有保護其國民, 而且多次以戰犯來偵訊佢. 老美政府更用戰犯來告佢坐監(主要因為佢係加藉, 不是阿富汗藉, 加國沒有向美國宣戰, 就不能用俘虜來對待.
好啦, 老美薯頭以為從此把這些人鎖起佢, 就太平無事. 點知道老美2008年選左民主黑仔出來做總統喎, 並要關閉在古巴這個不用理會監躉人權的基地. 咁, 老美就要放KHADR嘛, 咁佢係加藉, 而且佢係阿富汗唔係當兵, 加國政府就唔可以唔俾佢回加記.
噢..... 佢一返到來, 就大鑊了, 佢告加國政府喎, 並獅子開大口要2千萬, 當時人人都當佢坐監坐到SHORT SHORT地. 不過, 可能因為幫佢打官司的那大狀十分熟識加國人權法, 竟然告入左加國政府喎.
加燦政府睏低左一舖, 賠左1千零50萬俾佢. 不過, 事情還未了結, 因為佢唔係軍人, 而係平民, 俾佢弄到死傷的美軍家屬, 入紙告佢賠償1億3千萬美金, 並且能夠在加國執行, 即係佢盞攪囉.
所以民主唔係萬感的,唔係咩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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