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先生@加記
一個過氣港燦, 現任加燦, 哈哈哈, 提早退休啊, 咬糧LU, 日日都悶到死, 但日日都好想發嗡瘋.
2017年7月19日 星期三
這裡魁省這樣立法, 不知道是德政還是劣政?
上年魁省通過法案, 任何年長70歲而又低收入, 凡在某出租物業住滿10年, 業主就不能收回自住. 除非業主也是長者, 又或長者業主住在同一, 需要收回來讓其兒女搬進來照顧自己.
其實, 對我係沒有影響的, 因為我不會收回已出租的物業來自住.不過, 對很多其他業主, 就係問題囉.
2 則留言:
uncle ricky
2017年7月19日 上午9:47
如無估錯嘅話、當地政府係唔想見到地產泡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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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先生
2017年7月25日 下午2:31
我這裡滿地可, 什麼時候都沒有地產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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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估錯嘅話、當地政府係唔想見到地產泡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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