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 未伸請前, 做幾個動作, 係會有分加咖!
1. 先去上堂學學當地語文, 又如果大家申請去英語國家, 記緊寫明自己幾代人都係香港長住, 受英國傳統教育, 嚮往民主自由和法治, 在香港已經是個良好公民(講明自己在香港警方指引下來遊行), 去到外國更是一等一好公民, 守法和準時交稅等等
2. 先去計劃移民的那個地方, 行番1-2個星期, 如果有時間, 行多夠一個月, 寫低自己在當地的筆記, 同移民官面試時, 帶埋去!
3. 在計劃移民的那個地方有朋友或親戚, 並常常接觸, 由對方身上, 認識更多移民地的詳情. 當然在移民官面前, 少不了幾句稱讚當地的說話啦!
4. 成立一個關於認識移民地的CLUB, 如 MONTREAL CLUB, TORONTO CLUB, VANCOUVER CLUB, 並常常邀請當地相關人事來成立講座, 當然, 這些一定資料, 要帶埋去見移民官啦!
其實呢, 移民官可以有權加分減分咖, 移民官對你印象好, 就會加分, 原本唔多夠分, 就會加都加夠你分, 一定俾你來移民咖!
我父母來投資移民時, 因為一來D分夠, 二來個移民官太喜歡我家的背境(我地全家果時成日來加記週圍去, 太熟識加國情況, 而我, 一來到時, 就真係無人可以老點到我), 所以, 人人來到要做生意, 移民紙上無寫明我地要點做和幾時做囉! 移民官對申請人的印象係好重要咖, 明明大家都係同一QUALI, 但係移民紙上寫D CONDITIONS, 可以有天和地的大分別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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