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中國外逃人員在溫哥華的生活

報章上剪錄 - 黑龍江省人, 李東哲及李東虎兄弟, 與當地前中國銀行支行行長高山等3人, 以非法手段盜取約10億人民幣, 被中國政府通輯, 他們是在2004年左右來到加拿大溫哥華.

李東哲在2007年2月被溫哥華警方以逾期居留為由拘捕, 直到2009年中, 才獲得釋放,前後在加拿大坐監超過兩年。他的釋放條件嚴格,包括下午6時後不得出門的宵禁、禁 止使信用卡,禁止駕駛汽車、上網,甚至禁止接近水邊,他還必須在足踝上戴着電子監控儀。另外,他居住的柏文單位前門和露台還被安裝兩台攝像機,監視他的一 舉一動。他在溫哥華時, 非常不開心,他討厭西餐,很少有訪客,他的前合伙人高山也不來看他,這樣的生活對他來說是一種折磨。 他竟然傻到, 跟來勸他回國自首的中國政府官員說,從來沒有一天是開心的, 吃東西索然無味.

他的律師有一次陪同他去商場買衣服,就有兩名著便服的加國移民官員盯着他們。 當一位身在加拿大的哈爾濱老友請他, 來贊助皇家溫尼辟芭蕾舞團(Royal Winnipeg Ballet),他一口氣提供了45萬美元,讓舞團前往中國表演18天。

該舞團的一名主要舞者張衛強說,在李東哲需要英文的協助時,他曾兩度來到溫哥華,幫他買衣服等。張衛強表示,李東哲表現出寂寞和焦慮,經常打電話找他聊天。根據《華爾街日報》,張衛強認為,李東哲也許不需要幫助,而是有精神上的需要。

在加國2年獄中,  他寫下了一份長達37頁, 對中國政府的提議書。 他在協議中稱,願意接受3年的刑期,以換取中國政府撤銷對他的家人的控罪,並希望財產獲得歸還。李東哲稱,這樣的協議將可給其他外逃的中國罪犯樹立榜樣, 有鼓勵他們自動投案的作用。 

在返回中國前,他10多次在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與中國官員談話。在2011年9月,他和其合伙人高山,與當時的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梁梳根,以及當時中國駐加拿大參贊兼首席警務聯絡官尤小文見面並合照。他希望能透過露談判獲得中國政府承 諾輕判入獄3年,但僅獲得中方的口頭承諾從寬量刑,但就沒有承諾不會判他無期徒刑。當時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梁梳根, 宣讀了一份了獲得北京政府同意的5點內容,承諾未參與犯罪的家人不會受到任何傷害,他們可以要求追討合法資產, 能得到的最好待遇,別錯過, 並要求李東哲和高山在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回去中國. 不過, 只是口頭承諾從寬處理,但並沒有排除無期徒刑。

最後,他在2011年12月31日在溫哥華, 登上回中國的班機, 並自行付費升級到商務艙. 他以為手中握有可以幫助他縮短刑期的協議, 想碰碰運氣 卻輸了. 2014年在中國, 被起訴且判刑,他被判無期徒刑,資產全部沒收充公, 弟弟李東虎被判入獄25年,合伙人高山被判15年。判決書指出,有鑑於李東哲主動投案,曾經考慮過對他輕判,但由於其詐騙罪行情節嚴重,因此不能保證會寬大處理,長達166頁的判決書並未提及李東哲與溫哥華領事館之間的聯繫。

上月,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李東哲上訴,稱被告人犯罪証據確鑿充分。中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 回答記者的提問時稱,中國司法機構和執法機構不會和逃犯做交易。他表示,這些嫌犯之所以願意回國是因為他們繼續待在國外看不到出路。 

PS: 這些人大多都表現出財疏好義, 廣交天下朋友的俠氣, 有點像以前的上海人, 出門上路, 怎樣也不可以派頭充足, 只是卻變成他們走上被指貪腐的不歸路.

左起, 李東哲, 高山,當時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梁梳根,當時中國駐加拿大參贊兼首席警務聯絡官尤小文


2 則留言:

  1. 你成日都有留意呢類型既新聞喎~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講你可能唔信, 我這裡的國內人十分兩極化, 大多數人生活十分無助和艱難, 窮有窮的辛苦, 而看新聞, 見到這些外逃人員, 生活卻比窮人還慘, 所以拿出來講下囉.

      但..... 有少部份人生活卻十分不錯, 但很少部份.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