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好心D人啦, 來到加國, 就咪攪寸哂個 PARTY

一名加國華人男子陳某爲妻子申請團聚移民,期間發現妻子不忠並懷孕,憤而撤回申請。其後陳某原諒了妻子,並再度申請團聚,但是被移民部拒絕。幸而聯邦法院批准陳某要求司法覆核的申請,才獲得一線轉機。

加國華人陳某現年48歲,于2001年10月經當時的妻子擔保成爲加拿大永久居民。其後陳某離婚,並在2004年經親戚介紹,認識了現任妻子周某。由于周某當時還在中國,所以兩人只能通過電話聯系。2004年8月,陳某前往中國,首次見到周某,兩人確定關系。2007年3月,陳某再度前往中國,同周某正式結婚。

結婚後,陳某立刻爲周某辦理團聚移民,但是在2008年5月被加拿大駐香港大使館的簽證官拒絕,于是陳某立刻提出申訴。

在申訴過程中,陳某發現妻子不忠,而且還懷了孕,兒子不是他的,因而憤而撤回了申請案。

不過,呈給法庭的證據顯示,陳某很快就原諒的妻子。一年後,他再度前往中國,同妻子正式和好。在她兒子出生證上的父親一欄,陳某還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2013年,陳某再度爲妻子申請團聚移民,但是再度被加拿大駐香港大使館的簽證官拒絕。簽證官表示,雖然兩人結婚6年,但是周某作爲妻子的卻對丈夫認識不深,而且兩人的情感關系發展“不太乎合邏輯”,因此懷疑他們的婚姻關系並不真實。

陳某再度提出申訴,並在2014年同周某生下了一個女兒。他還去做了DNA測試,證明他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不過這一舉動並沒有打動移民局上訴委員會。官員會見兩人時,認爲對方言辭含糊不清,避重就輕,未有充分證據消除移民官員的疑慮,也沒有清晰的計劃如何在加國生活。申請人不能確定其妻子信守二人的婚姻,只想爲她取得居留加國的權利,因而拒絕其上訴。

陳某于是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在訴狀中,他反駁移民及難民局的決定欠缺透明度及理據,對他們不公平。陳某還強調,他已和妻子生了孩子,足以證明婚姻的真實性。

聯邦法院法官聽取雙方律師的陳述後,重新審查了證據,覺得周某已是陳家的一分子,而且積極教女兒英語,做好了來加拿大生活的准備,所以批准了陳某的申請,下令另一個移民評核小組重新審核這起案件。


PS: 其實, 這類人沒有在加國的生活計劃和準備, 來到加國後, 可以想像是那一回事了, 不單自己生活成問題, 還會攪寸哂這裡華人社區的風氣.


4 則留言:

  1. 呢對所謂嘅"夫妻"好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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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們的故事, 簡直係無人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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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呀, 直頭係假結婚啦, 這樣真係令其他中國人都容易被人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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