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 星期六

台灣條通奸罪被裁違憲, 為何不能告詐騙?

台灣條通奸罪呢, 都係告被告罰錢賠償和用錢來代替坐監, 又唔係有古代果D對奸夫淫婦的酷刑, 以我JJ觀點認為, 其實真係無乜需要阿茂整餅播! 整條咁樣的"通奸"罪出來!?

條罪狀可以係告佢地詐騙和不誠實, 導致配偶或他人配偶受到精神和金錢上的損失, 例如: 果個老公係追個老婆時, 每天天未光就搭夜班巴士, 每天貴左成倍的交通費, 可以歸納為金錢損失, 又例如: 每月供養個老婆皮幾野, 而個老婆在這段時間內, 跟人通姦, 咁就, 唔係叫個奸夫賠錢囉! 

老實講, 除非無得離婚姐, 有得離婚, 就唔洗去通姦嘛? 可以好誠實咁同對方講要離婚! 

我JJ一向都懷疑呢, 通姦呢, 係D夫婦性生活不協調! 咁, 有得離婚, 唔係可以去搵第二個岩佢果囉? 

我JJ本人不是宗教到連教會裡D人離婚, 都要去阿芝阿佐. 如果這些人離婚開心D, 我也會接受. 只不過, 這些離過婚或嫁娶那些離過婚的人, 就唔好用屬靈乜乜物物, 向我JJ阿芝阿佐了, 我看..... 離過婚的人, 其人生有了缺憾, 已經不再是一個完美的人. 他們自己婚姻都不能從一而終, 那有"致死不渝"的誠信可言? 我那可以把我上天堂得救恩的旨望, 寄附在這些人的屬靈帶領上?

我JJ自己本人呢, 就好怕任何女性, 攞我同佢地男友或老公比較呀! 我一聽到咁樣評語, 或發現人家有咁樣的傾向(例如:成日望住我), 我就會立刻行開少少. 其實, 我係唔會介意那些無男友/老公D女性, 來把我JJ同其他男性比較, 都無乜可謂的! 都唔會有乜大麻煩! 

我一直都好鄙視我果個身邊好多女人的麻煩親戚, 我一向都認為佢身邊果D女人, 全部都係有夫之婦, 一向都認為佢做人毫無誠信, 去破壞人家家庭幸福. 上年佢帶住佢果班女人過來攪移民, 佢叫我幫幫手睇下D移民申請表, 十分意外地發現, 佢果班女人全部都係寫單身未結過婚喎! 咁, 即係, 佢一直都無去破壞人家家庭幸福? 嘿, 一樣米養百樣女人, 可能佢果班女人, 跟其他女人有少少唔同! 

所以呢, 人家如果男女關係比較複雜呢, 都未必係奸夫淫婦呢! 都未必有破壞人家家庭福幸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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