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同個來左幾十年的唐人朋友傾計, 原來佢仲係好羡慕佢係香港D親戚有好多物業, 幅身家好疊水.
見佢係加國咁多年, 都仲係用佢父母那些港人老舊想法, 以為加記D物業, 好似香港咁, 一定常常升, 升完仲可以再升. 家陣香港都唔得啦, 更何況加國?
我從佢身上觀察, 係加國收租, 係唔可以當係坐定笠錄, 一定要好進取! 唔可以俾D出租物業殘殘舊舊咁, 一定要管理得好貼身, 自己睇得好實先得.
其實, 我JJ以前仲有出租物業時, 真係每日都去巡一次, 落手落腳半個小時咖.
老實講, 一到自己手腳慢左時, 就要諗諗唔好再係咁了, 諗諗賣左D出租物業.
就唔可以好似香港咁, D物業唔租都仲可以放空置佢.
我這邊都唔知有幾多舊屋, 空左好多年, 最後由市政府接管左, 再用來做市政辦公室, 或市政屬下的民間組織NGO. 因為舊屋的維修好Q貴呀! 好多人連地稅都無錢俾呀!
又見過好多舊屋, 因為無人賣, 俾市政收返來拆左, 移為平地, 變成草地或小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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