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天從不會不公平的 2

有一年, 教會裡有人的母親, 意外地在家裡心臟病發, 過生了幾天後, 才被他發現.

我當時都有去參加他母親的FUNERAL SERVICE. 我自己並沒有任何八掛之意, 只是他是一個滿有抱怨的人, 我去參加, 純粹希望對他表達一點心意.

從這件事中, 我學會了:

1. 不能讓父母獨居, 總要跟自己住在一起;

2. 每年總要帶他們去檢查身體;

3. 父母表示身體不適時, 必需第一時間帶他們去看醫生, 因為如果不是, 以後父母就不會表示身體有不適. 

4. 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照顧父母不能依賴別人. 拍拖還可以依賴別人來介紹, 但照顧父母, 有錢和無錢, 都要自己睇著父母.

5. 盡量使父母一起生活, 其中一個先離開, 照顧別一個的擔子就會加倍的, 對自己長遠來說, 更不利.

多年過去, 我父母健康真是比朋友們的父母較好, 很多時, 自己希望朋友家中將來會好一點, 提議了我上邊的想法, 朋友大多都說太忙, 太多事煩, 太多他們自己未做的事情. 

現在, 面對朋友們間對自己的抱怨和指控, 我已經心如止水了, 達到左耳入右耳出的地步. 有次, 有人更說要攪福音老年人的服務, 我心想, 這些人連自己兒女都未攪得掂, 為何要找更困難的事來做? 真不希望他們的本意是想逃避責任吧!

很難想像一個不責任的人, 會細心籌算自己父母將來長遠的福祉. 

其實, 以我的情況來說, 越早籌算, 一到父母問題來時, 越是容易和輕鬆, 其中包括:

1. 不欠咭數, 每月有餘錢儲起來.

2. 房按或 學生貸款, 甚至任何消費性貸款, 應在父母還健康時, 盡快還清. 

3. 保持自己身體健康, 多做運動, 自己身健健康, 自然有餘力去照顧好父母.

4. 工作只是用來糊口, 不是用來作為推卸責任的借口. 







6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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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父母和子女, 血肉不離,父母有福氣時, 子女也有福氣, 子女只是沾著父母蔭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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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T, 你也很乘女呀, 所以我喜歡跟你做朋友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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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抵讚!現代少數與父母同住而樂在其中的子女了!
    除了啃老族, 或衣來伸手, 飯來張口的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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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 那時真有人誤會我是啃老族, 或癈青. 但是, 做人都是要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別人的誤會, 那有時間精神去理會? 不過, 跟父母同住, 不單父母身體健康會好很多, 連自己也會身體好很多, 甚至, 父母有較長時間來引導自己, 把他們的經驗告訴自己.

      只是很多朋友看不開, 一定要不跟父母同住, 這個就在他將來的生活, 反映在他們財務和身體狀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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