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 星期三

假結婚入藉後, 有本地出生子女又點? 都一樣俾人解走.

一名中國男子, 早年持學生簽證來到加拿大,通過假結婚拿到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10年後,這名男子不僅與他假結婚的對象結束關系,而且重新建立了家庭,也有了孩子,卻受到加拿大移民局的調查,並被下令驅逐出境。

據加拿大聯邦法庭的文件,這名男子于2005年,年僅19歲時來到加拿大。

他來加學習英文,同時承認主要目的是找一位加拿大女子結婚,成爲加拿大永久居民。

2006年,這名男子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一名加拿大女子Elizabeth。他付給同學$46,000元,安排他與Elizabeth假結婚,然後申請配偶擔保移民,並于2008年8月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2010年7月,他與Elizabeth離婚,事後承認這是一段以移民爲目的的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

2014年,這名男子又與在加拿大的另一位華裔女子發展關系,並于2015年8月結婚。兩人和這名華裔女子前段婚姻的5歲兒子共同居住。同時,這華裔女子也懷上了這名男子的孩子。

然而,從2013年起,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開始對這名男子與Elizabeth的婚姻展開調查。

2014年7月,這名男子出席移民局的聆訊,承認針對他的有關假結婚的指控。移民局認爲他違法移民法,對他下了驅逐令。

 這名男子隨後提出上訴,基于人道理由要求獲得寬釋。但是移民上訴庭駁回了男子的上訴。

上訴庭認爲,這名男子從申請移民到登陸,一直有意欺騙當局,掩蓋婚姻的真實性和真正目的,直到無法再繼續欺騙。他也沒有表現出真正的悔改。

2017年2月,聯邦法庭對上訴庭的裁決進行司法複核,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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