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 星期四

如果來加記申請難民身份呢?

最近有位強國同胞, 12年前, 由國內偷渡到加記, 聲稱其為基督徒, 在國內受到宗教逼害, 要求加記給與難民保護.

咁.... 加記係好人道的, 唔係批左佢申請囉, 俾佢以難民身份留係加記, 並享有一切福利. 不過, 佢仲未有加國公民身份, 就未攞到加記護照.

到左2012年, 佢再度申請中國護照, 2度回國照顧其在國內病患父母, 好啦, 我都覺得可以接受, 人道理由, 加記政府隻眼開隻眼閉啦.

但係2014年尾, 佢用中國護照回去結婚, 最離譜係, 佢竟然用這本中國護照, 2度去日本和韓國旅行. 

嗱, 咁就講唔通道理了, 用中國護照去第三國旅行, 即係接受佢那"迫害國"所提供的保護, 加國就再沒有義務, 為他提供保護了, 最後, 取消其加國難民身份, 變成旅遊人仕身份了, 就會隨時被遞解出境了.

ps: 聽以前係加記D越南船民朋友講, 佢地由有難民身份起10年內, 都沒有加記國藉, 申請時, 還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如在加記沒有犯罪紀錄, 有固定養活自己的收入, 有數名擔保人等等. 

但是, 聽說, 現在加記的難民申請要排很長時間, 可能要2-3年後, 才批到難民身份, 之後要10年才能變成永久居民, 再要等3年才成為公民, 所以, 前後, 要大約16年左右, 才會獲發加記護照呀, 對於經常要穿梭回去香港的朋友, 申請難民, 可能比較麻煩一點呀. 

還有, 根據國際慣例, 任何難民申請, 必須在離開迫害國後, 向第一個抵埗國提交難民申請. 即是, 例如, 大家離開香港, 目標係來加國申請難民, 但航機不直飛加國, 中途經日本停留, 這樣呢, 大家就不能向加國申請難民身份了, 要向日本申請呀, 所以, 大家坐船又好, 搭飛機都好, 老虎蟹都唔好俾佢中途停係第三國呀. 
 


1 則留言: